本标准规定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2类车辆。
本标准不适用于厢式专用作业汽车、罐式专用作业汽车、专用自卸汽车、仓栅式专用作业汽车、起重举升汽车和特种结构汽车等专用作业车辆。
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号为GB 20997-2015,发布日期:2015-12-31、实施日期:2018-01-01,所属行业分类道路车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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