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燃用煤、油、气(主要指天然气)和生物质燃料的电站锅炉性能试验(包括鉴定试验、验收试验和常规试验)方法。此标准适用范围如下:a)适用于蒸汽流量不低于35t/h,蒸汽压力不低于3.8MPa,蒸汽温度不低于440℃的电站锅炉;b)适用于为了其他目的(包括燃烧调整、燃料变动、设备改进等)进行的锅炉性能试验;c)燃用其他燃料的电站锅炉性能试验可参照此标准执行。此标准不适用于核电站蒸汽发生器的性能试验以及余热锅炉、垃圾焚烧锅炉的性能试验。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标准号为GB/T 10184-2015,发布日期:2015-12-10、实施日期:2016-07-01,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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