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部分规定了不同级别采用液浸型“k”作为防止潜在点燃源变为有效点燃源保护的设备的设计、结构、检验和标志的要求。
1.2 液浸型“k”可以作为一种单独的防止点燃的保护方式,也可以与GB 25286-1列出的其他类型的防点燃保护型式组合使用,根据点燃危险评定为I类Ma级和Mb缎以及II类Ga、Gh、Gc级,Ⅲ类Da、Db、Dc级设备提供保护。
1.3 在本部分适用于液浸型保护非电气设备,本部分是对GB 25286.1要求的补充。
1.4 本部分不适用于电气设备的防点燃保护。对于这些要求,应参考GB 3836.1-2010和GB 3836.6-2005,其中特别要求使用电气非导电保护液体。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8部分:液浸型“k”标准号为GB 25286.8-2010,发布日期:2010-11-10、实施日期:2011-09-01,所属行业分类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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