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功能的总体要求,以及电子档案的接收、整理、保存、利用、鉴定、统计、审计跟踪和系统管理等关键业务环节和系统管理的通用性功能要求,包括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具备的必选功能和可选功能,但不对实现系统功能的平台和具体技术应用做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各类档案馆进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使用和检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标准号为GB/T 39784-2021,发布日期:2021-03-09、实施日期:2021-10-01,所属行业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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