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对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机构和人员职责、检查方式和频次、检查程序、检查内容、相关要求等。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内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活动。
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规范标准号为DB32/T 2908-2016,发布日期:2016-05-20、实施日期:2016-06-20,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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