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本体及其安全附件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的气瓶是指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储存介质为液化天然气(LNG),设计温度不低于-196℃,公称容积为150L~500L,工作压力为0.5MPa~2.0MPa可重复充装的气瓶。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境内的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检验检测机构及使用单位。
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检验与评定标准号为DB31/T 967-2016,发布日期:2016-01-13、实施日期:2016-04-01,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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