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送检样品(以下简称样品)委托受理、接收、实验室流转、移交、储存、发放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检定机构)对检定、校准、型式评价、委托检验的送检样品管理。其他计量技术机构样品收发管理可参考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检定机构委派技术人员到委托(申请)方现场检定、校准、型式评价、委托检验的样品管理。
计量器具送检样品收发管理规范标准号为DB44/T 1617-2015,发布日期:2015-07-01、实施日期:2015-10-01,所属行业分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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