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展览经营与服务的展览主(承)办机构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条件和服务提供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或设有分支机构,且开展展览主(承)办业务的机构。
展览经营与服务规范 第1部分:展览主(承)办机构标准号为DB31/T 884-2015,发布日期:2015-03-10、实施日期:2015-06-01,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33151.html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展览经营与服务的展览主(承)办机构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条件和服务提供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或设有分支机构,且开展展览主(承)办业务的机构。
展览经营与服务规范 第1部分:展览主(承)办机构标准号为DB31/T 884-2015,发布日期:2015-03-10、实施日期:2015-06-01,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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