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热载体锅炉经济运行的基本管理要求及技术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0.1MW,设计压力小于等于2.5MPa,工作介质温度小于等于400℃,以煤、油、气等为燃料,有机热载体为工作介质的固定式液相和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电加热有机热载体锅炉参照执行。
有机热载体锅炉经济运行管理要求标准号为DB31/T 898-2015,发布日期:2015-03-27、实施日期:2015-07-01,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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