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固定燃气型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构成、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要求。本规范所规定的固定燃气型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适用于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带电设备火灾。不适用于硝化纤维、炸药等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与强氧化剂的火灾;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的火灾。
固定式燃气型超音速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号为DB63/T 1377-2015,发布日期:2015-02-09、实施日期:2015-03-15,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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