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具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血清甲肝及戊肝 IgM 抗体阳性者复查处置规范标准号为DB12/T 534-2014,发布日期:2014-08-04、实施日期:2014-09-01,所属行业分类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35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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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血清甲肝及戊肝 IgM 抗体阳性者复查处置规范标准号为DB12/T 534-2014,发布日期:2014-08-04、实施日期:2014-09-01,所属行业分类卫生和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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