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水文建设工程的完工验收(法人验收)和竣工验收(政府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境内单项工程投资大于200万元的雨量站、水位站、墒情站、蒸发站、水文站、水文巡测基地、应急监测队、水质分析实验室、洪水预报中心、水文信息中心等水文建设工程的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单项工程投资小于200万元的水文建设工程可参照本规程简化执行。
重庆市水文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号为DB50/T 507-2013,发布日期:2013-11-20、实施日期:2014-01-01,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37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