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砖瓦、非金属矿、建筑石材等建材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利用水泥生产设施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同时执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共同处置相关污染控制标准、规范的规定。
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号为DB37/ 2373-2013,发布日期:2013-05-24、实施日期:2013-09-01,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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