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钢铁企业(电炉)单位产品能耗(含特钢)包括:电炉、连铸、轧材、机车运输、燃气加工与输送、企业能源万损等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设备的能耗控制。
钢铁企业(电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号为DB35/ 985-2010,发布日期:2010-03-17、实施日期:2010-03-20,所属行业分类制造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44240.html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钢铁企业(电炉)单位产品能耗(含特钢)包括:电炉、连铸、轧材、机车运输、燃气加工与输送、企业能源万损等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设备的能耗控制。
钢铁企业(电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号为DB35/ 985-2010,发布日期:2010-03-17、实施日期:2010-03-20,所属行业分类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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