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要求和重点场所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社会单位及其下属机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适用于本标准。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标准号为DB53/T 332-2010,发布日期:2010-12-16、实施日期:2011-04-01,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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