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项目、监测方法与评价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1t/h(0.7 MW)、小于或等于65t/h (45.5 MW) ,压力小于3. 82 MPa的燃煤、燃油与燃气工业蒸汽锅炉、工业热水锅炉与有机热载体锅炉。
工业锅炉节能监测与评价标准号为DB44/T 782-2010,发布日期:2010-08-06、实施日期:2010-09-06,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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