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城市、乡镇12层及以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多层民用建筑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以及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规划设计及规划管理。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鼓励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供热采暖系统和光伏系统。
民用建筑太阳能利用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号为DB63/ 866-2010,发布日期:2009-12-07、实施日期:2010-01-10,所属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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