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船舶引航、靠离泊和装卸等作业过程的疫情防控,以及船员、引航员、码头装卸人员和其他登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防护。其他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3部分:港口口岸标准号为DB32/T 3761.33-2021,发布日期:2021-12-09、实施日期:2022-01-09,所属行业分类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47447.html
本文件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船舶引航、靠离泊和装卸等作业过程的疫情防控,以及船员、引航员、码头装卸人员和其他登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防护。其他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33部分:港口口岸标准号为DB32/T 3761.33-2021,发布日期:2021-12-09、实施日期:2022-01-09,所属行业分类卫生和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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