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计划用水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节水评价、节水型载体创建、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水费)等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相关工作,也可供水利规划设计、国民经济有关行业发展规划等可参照使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及其他15个省直管的县级行政区推荐执行,三沙市可参照执行。
海南省用水定额标准号为DB46/T 449-2021,发布日期:2021-12-14、实施日期:2022-01-15,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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