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调查与勘查、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监测等。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复垦、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工程中涉及与本文件相关工程技术的,可参照执行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技术规程 第1部分:通则标准号为DB32/T 4077.1-2021,发布日期:2021-09-03、实施日期:2021-10-03,所属行业分类采矿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48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