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存储、经营、使用、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可查验防护措施的评估和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城镇燃气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查验防护措施管理规范标准号为DB46/T 521-2021,发布日期:2021-01-26、实施日期:2021-03-01,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54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