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桥梁养护的技术标准。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所辖各区、县(自治县、市)所在地及建制镇城市规划范围内跨江河桥梁,城市道路上的跨线桥、高架桥、立交桥、人行桥。本规程不包括城市桥梁上灯饰、绿化的养护。城市区域内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工业、旅游景点等区域的桥梁养护可参照本规程执行。本规程不适用于轻轨高架桥的养护。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程标准号为DB50/ 231-2006,发布日期:2006-10-01、实施日期:2007-01-01,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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