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以下简称“影响评价”)的程序、内容、方法及成果编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及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水利、电力、交通、旅游、能源输送等法律法规非禁止性建设项目对四川省内森林生态系统、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地质遗迹、古生物遗迹等类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评价。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等自然保护地的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标准号为DB51/T 1511-2022,发布日期:2022-07-25、实施日期:2022-09-01,所属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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