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单位开展受灾人员临时安置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备工作。
救灾物资储备标准指引标准号为DB4403/T 345-2023,发布日期:2023-07-03、实施日期:2023-08-01,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69127.html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单位开展受灾人员临时安置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备工作。
救灾物资储备标准指引标准号为DB4403/T 345-2023,发布日期:2023-07-03、实施日期:2023-08-01,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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