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业园区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园区发生的核与辐射、生物物种安全、海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标准号为DB32/T 3794-2020,发布日期:2020-05-25、实施日期:2020-06-25,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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