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用标准规定单人用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滤过设备(见2.101条所下定义)的最低安全要求。这些装置供医务人员使用或供在专家监督下使用,包括由患者操作的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滤过设备。这些专用要求不适用于
——体外管路,
——透析器,
——浓缩透析液,
——水净化设备,
——腹膜透析设备(IEC 60601-2-39:199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6部分: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滤过设备的安全专用要求标准号为GB 9706.2-2003,发布日期:2003-10-09、实施日期:2004-06-01,所属行业分类医药卫生技术。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259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