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医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医院应按照本规范改造、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血液中心、部队医院参照执行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4 部分:医院标准号为DB12/ 681-2016,发布日期:2016-12-30、实施日期:2017-04-01,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28048.html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医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医院应按照本规范改造、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血液中心、部队医院参照执行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4 部分:医院标准号为DB12/ 681-2016,发布日期:2016-12-30、实施日期:2017-04-01,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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