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的选址规划、功能区域、设施设备、信息系统、进驻事项、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建设和运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及运行管理,部门行政服务窗口等其他提供行政服务的机构可参照执行。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规范标准号为DB31/T 862-2014,发布日期:2014-12-19、实施日期:2015-03-01,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本文网址:https://www.171zz.com/document/34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