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 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我市轨道交通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2部分: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号为DB12/ 523-2014,发布日期:2014-05-22、实施日期:2014-09-01,所属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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