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本文件不适用于民爆行业生产、流通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储存仓库、汽车加油加气站、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
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标准号为DB46/T 522-2021,发布日期:2021-01-26、实施日期:2021-03-01,所属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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